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實用(1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我市水務系統內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提高防范和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水利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濱州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鄒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屬地為主,部門協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當地政府為主,有關部門發揮指導、協調和配合作用。
(3)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鄒平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班統一領導,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劃分,分工協作,加強合作。
(4)專業指導,依法規范。統籌利用市行業資源,協調有關應急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為科學處置提供專業技術支持。依法規范和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堅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教育培訓、預測預警、預案演練和保障能力建設。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鄒平市(以下簡稱“市”)水務系統內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
1.5事故分級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水利安全生產信息報告和處置規則》,水務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
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劃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較大涉險事故,包括涉險10人及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緊急疏散人員500人及以上的事故;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站、重要水務設施、危化品庫和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職責
2.1.1專班設置
設立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班(以下簡稱“專班”),專班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鄉水務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專班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可由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宣傳部、市城鄉水務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氣象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司法局、鄒平黃河河務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組成。專班下設專班辦公室,專班辦公室設在市城鄉水務局,承擔專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城鄉水務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專班視情可設立現場工作組。
2.1.2專班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濱州市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啟動本預案,明確響應級別,決定終止本預案。
(3)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事項作出決策部署。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現場工作組,明確組長。為現場處置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撐;審議批準專班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及事故信息等。
(4)協助市政府開展事故調查、影響處理等善后工作及其他工作。
2.1.3專班辦公室職責
(1)負責受理全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報告專班,并提出相應建議;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
(3)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現場處置相關進展情況,檢查督促有關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4)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市政府、專班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
(5)督促協調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和部門開展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本預案的修訂、演練、培訓和宣傳等工作;
(6)完成專班交辦的其他事項。
2.2成員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專班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發地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指導水務部門對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查處事故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媒體報道、網絡言論引導等輿情處置工作。
市城鄉水務局:負責組織全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及后期處置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負責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協助水務部門做好現場穩定等應急處置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參與并協調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供相應技術支持。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發展改革局等有關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協助水務系統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受害人員的殯儀服務工作。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指導、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預防和控制疫情、疾病傳播。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事故單位落實工傷保險有關政策措施等。
市總工會:依法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代表職工監督事故企業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疏散等提供氣象數據。
市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按權限組織實施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發貨。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所轄交通基礎設施的安全,組織搶修所轄交通損毀基礎設施,組織協調救災物資運輸保障。
市司法局:負責指導、協助水務系統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后期處置的法律咨詢服務工作。
鄒平黃河河務局:負責編制轄區內防御黃河洪水預案并負責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管理范圍內的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河道險情搶護工作的組織實施。
市消防救援大隊:根據轄區安全事故和水域搶險救援事故警情任務,參與現場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根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水務系統事發單位的請求,在市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按規定的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行動。
2.3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職責
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基層管理部門,其義務與職責主要體現為:
(1)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展開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并按程序上報。
(2)配合專班開展應急救援。
(3)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人員疏散、救濟、安撫、事故調查與重建等工作。
2.4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專班視情可設立以下現場工作組,各工作組在專班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專班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技術保障組。由市城鄉水務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安全、醫療等方面專家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對事故救援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制定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等。
(2)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參加,主要負責現場保護、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及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的疏散撤離等。
(3)搶險救災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城鄉水務局、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參加,負責制定先期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同時可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專班批準,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5)后勤保障組。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協同負責搶險物資和裝備的供應;當地人民政府組織運行撤離人員及物資等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6)輿情處置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對事故情況的新聞發布,加強對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監控、分析研判等。
(7)善后處理組。由市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8)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由市政府確定組成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情況并出具事故調查報告。
3預警預防
3.1預防
市城鄉水務局要結合實際,分析事故風險易發領域和事故風險類型,及時對各類風險進行分級管控。同時加強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監管,及時掌握安全生產風險動態,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水務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強化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落實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生產規模和事故風險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采取措施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2監測
市城鄉水務局應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對水務行業領域的日常安全監管,及時監測發現和處置事故風險。
水務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水務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主體責任,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監控和險情處置,逐步實現信息化、制度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
3.3預警發布與解除
3.3.1預警級別
根據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依據本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和一般(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發布預警
市城鄉水務局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信息應及時報告市政府及濱州市城鄉水務局;市水務工程的建設管理單位與運行管理單位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信息,應及時報告市城鄉水務局及市政府。預警信息按照有關規定發布。
3.3.3預警解除
當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三級、二級、一級三個等級。由專班研究決定,組長宣布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1.1三級響應
核定為未出現人員重傷或死亡的事故的,由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專班相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隨時掌握情況,通知專班成員單位及相關人員做好二級響應啟動準備。
4.1.2二級響應
核定為一般事故(Ⅳ級)的,由專班決定啟動應急響應,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信息上報:接到事故報告后,市政府應當通過電話快報和書面上報相結合的形式,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半小時內報告濱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并按規定逐級上報。
(2)專班負責同志趕赴現場,了解現場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3)調動有關隊伍、現場工作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制定現場救援方案,開展事故搶救及相關工作,并做好后援準備。
(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6)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電力、氣象、物資、財力、環保等支援工作。
(7)根據程序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8)因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采取設置標志、拍照、攝像、記錄和繪制現場圖等措施保護事故現場。
(9)需要外市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濱州市政府提出請求。
4.1.3一級響應
核定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和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較大涉險事故的,分別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濱州市安委會辦公室或其指派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事發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根據二級響應組織開展先期應急救援處置。
4.2事故報告
4.2.1報告程序和時限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電話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市政府及市城鄉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市城鄉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應當立即核實并必須在20分鐘內上報市委信息科、市政府辦公室,電話直報鄒平市、濱州市、省安委會辦公室,50分鐘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
對于生產安全事故,市政府應當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30分鐘內電話直報省、濱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屬于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還應當在1小時內書面直報,同時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工作有關要求逐級上報。
市城鄉水務局實行值班值守制度,隨時接收事故報告信息,并及時報市政府、濱州市城鄉水務局及有關部門。
市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120。
市城鄉水務局事故報告受理聯系方式(工作日期間):xxx。
市城鄉水務局事故報告受理聯系方式(節假日期間):xxx。
4.2.2報告內容
(1)電話快報
電話快報包括: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2)書面報告
文字報告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先期處置
(1)水務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做好事故先期處置和員工的自救互救,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后,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或市城鄉水務局在報告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4.4響應程序
4.4.1基本應急
(1)本預案應急響應啟動后,專班辦公室立即通知各相關成員單位、相關專家、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專班制定救援實施方案,下達救援指令,根據需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修訂救援方案。各有關成員單位、部門根據救援實施方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啟動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切實保障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4.2信息發布
水務系統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單位發布事故基本信息、初步核實情況、政府處置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4.4.3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經現場工作組檢查確認,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根本消除,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影響時,經專班批準,宣布解除應急狀態,應急響應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在市政府的領導下,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范圍,做好污染物的處置、生產秩序的恢復、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相關受影響人員的安置、工程的修復重建以及善后賠償等工作,并根據市安委會以及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相關工作。
5.2事故調查與評估
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提出事故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對事故基本情況、事故信息接收處理與傳遞報送、應急處置組織領導、應急預案執行、應急響應措施及實施、信息公開與輿情應對等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書面調查與評估報告報市政府及市城鄉水務局。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的工作人員,充分利用有線、無線通訊設備和互聯網等方式,切實保障通訊暢通,并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6.2救援裝備和物資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配備足夠的應急機械、設備、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并保持完好,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必需保護、防護器具儲備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快速、及時供應到位。
6.3應急隊伍保障
市城鄉水務局應加強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專家庫、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撐及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保障作用。整合現有應急資源,建立周邊區域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能力。
6.4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系與溝通,事故發生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醫療衛生專家及其他救治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6.5資金保障
處置事故所需經費,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級負擔。市財政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應急資金的審批和劃撥,保證應急處置所需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一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6.6交通運輸保障
應急情況下市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單位必須保證交通工具及時到位,安全可靠運行,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送達;特殊情況下可以調用社會車輛參與救援,事件處置結束后據實予以補償。
7宣傳培訓與演練
7.1宣傳培訓
市城鄉水務局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水務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應對能力和救助的技能水平。
7.2應急演練
市城鄉水務局、局屬各單位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水務各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水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針對水務系統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較大涉險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由市城鄉水務局組織編制并負責解釋,并根據工作實際進行修訂。
8.2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和百色市召開的汛期學校防災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做好汛期學校防災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汛應急工作指導思想和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高效,汛期安全工作應急預案。把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自身健康作為防汛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建立科學、高效的防洪應急工作機制,提高科學指揮能力和應急工作技術水平,不斷完善救助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以防為主,把預防汛期災害作為防洪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排查的預測、預警、預防工作;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寧可備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備,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3、依法規范,果斷處置。災害發生后,要嚴格按照有關規章的規定,果斷處置,嚴防災害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二、成立領導小組,從組織上保證汛期防災應急工作的落實。
學校成立汛期學校防汛救災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全校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學校20xx年汛期學校防汛救災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周紅鋒
副組長:梁周合許庭勇李大華羅斌
成員:梁浩鄧安福梁文彬鐘芳軍梁民黃上昆
覃凱覃道途 李云獻韋有慣黃漢忠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羅斌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的職責是:負責全校汛期學校安全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及救災情況。辦公室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62138066211148。各班級也要相應成立汛期防災安全工作小組。防汛救災領導小組及應急成員移動電話保持開機,保證通訊暢通。
領導小組另成立四個應急小組,人員抽調各處室、班主任人員組成:
1、值班接警組:
組長:周紅鋒
成員:黃萬恒梁民
職責:負責汛期值班接警處警。
2、現場搶險組
組長:許庭勇
成員:學校在職全體教職工
職責:前往災害現場,實施救助。
3、交通運輸組:
組長:梁周合
成員:梁浩張文俊楊榮彬黃有鑫
職責:負責組織運送搶險隊及災區急需的物品。
4、現場通訊組:
組長:李大華
成員:黃上昆覃凱韋有慣
職責:現場災情信息收集、上報,跟蹤報道。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冬天來臨,天氣逐漸寒冷,氣溫下降迅速,冰凍和雨雪天氣會相繼而來。為了避免師生在冰凍雨雪天氣中發生安全事故,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適用范圍:
在冬季出現冰凍雨雪天氣時,啟動此安全預案。
二、工作內容:
1、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時刻關注冬季天氣變化情況,如遇冰凍雨雪天氣及時通知全校師生。
2、在冬季出現冰凍雨雪天氣時,教師按照本預案安排進行掃雪除冰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安全。
3、班主任要利用晨會和班會,對學生進行防冰凍雨雪天氣的預防教育。全體教師要關注學生在校園的活動,及時制止一些危險性活動。
4、學生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教師要第一時間進行救治,并及時通知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5、當日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安全值周和校門口值周人員全部早晨7:10到校,放學提前10分鐘到達學校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離開教學樓和學校大門口。指揮并疏導家長,督促用機動車、電動車、自行車接送孩子的家長將車輛有序停放于不影響交通的'位置,避免堵塞學校通道,組織學生安全有序離開校園。
6、各班級正副班主任老師負責共同維持本班級學生的離校秩序,確保本班級學生和個別家長未及時來接學生離校,教師向學校匯報后方可離校。
三、掃雪除冰工作安排:
1、班主任和數學老師不參加室外掃雪除冰工作,在教室負責上好課管理好學生,清點到校人數,詢問未到校學生情況,及時記錄并上報教導處。各年級有語文組長負責安排學生和語數課程。
2、如果晚上下雪形成地面積雪,第二天早上全體教職工應提前40分鐘到校,負責安排領取工具人員7點半把你組所有工具領出來,班主任和數學老師管理學生,其余人員停課停工及時清掃校園內積雪。
3、其余老師參加掃雪除冰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地點組長組員人數
清掃工具數
學校大門口外包括:一、二年級學生放學點人行道
推雪板3個、鐵锨1把、掃帚2把
大門口里面到到兩樓山墻
推雪板3個、鐵锨1把、掃帚2把
兩樓之1、1
推雪板3個、鐵锨1把、掃帚1把
2、2教室門前
推雪板3個、鐵锨1把、掃帚1把
教學樓后道路和停車場側面臺階
推雪板3個、鐵锨1把、掃帚1把
實驗樓后道路
推雪板2個、鐵锨1把、掃帚1把
食堂門口、停車場、教學樓后面通往食堂道路
食堂工人4
推雪板3個、鐵锨1把、掃帚2把
三、后勤保障工作
1、后勤保障工作由學校總務處負責。
2、總務處提前準備好充足的掃雪、鏟雪的工具,購置草墊、麻布袋等防滑物資,固定地點實驗樓2層西頭庫房集中存放。
3、預案啟動后,由總務處車紅波老師統一發放,各組劃橫線人員負責領取本組掃雪工具,使用完后領取人負責上交總務處車紅波處。
4、開車上班的老師在雨雪冰凍天氣期間盡量不開車上班。未盡事宜,以當天緊急通知為準。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后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了解并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采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并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并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范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并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正常實施,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
1.3 事故分級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經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新建、改建和擴建活動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含失蹤)、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和Ⅳ級(一般)事故。
1.3.1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Ⅰ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4)國務院責成交通運輸部組織處置的事故。
1.3.2 Ⅱ級(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事故(以下簡稱Ⅱ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省政府責成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處置的事故。
1.3.3 Ⅲ級(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事故(以下簡稱Ⅲ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1.3.4 Ⅳ級(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事故(以下簡稱Ⅳ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同時符合本條規定的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Ⅱ級、Ⅲ級和Ⅳ級事故分類情形進行細化補充。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除臺灣、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外)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支持處置的Ⅰ級以下事故的應對工作。自然災害導致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預案進行處置。
本預案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以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對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預防為主。
應急管理工作應當以人民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為出發點,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督促項目參建單位依法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控能力。
(2)以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屬地為主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積極參與事故救援。項目參建單位應按規定開展先期自救互救,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現場指揮,配合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3)協調聯動、快速反應。
按照協同、快速、高效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應急資源調查,加強專業技術力量儲備,與當地有關部門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保持密切協作,建立協調聯動的快速反應機制。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加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預案體系
(1)國家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部門預案或本預案)。本預案是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和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運輸部公布實施。
(2)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地方預案)。地方預案是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本預案要求,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及時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而分別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實施。其中,省級預案是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處置,以及省級人民政府責成處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縣級、市級預案的適用范圍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自行確定。
(3)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項目預案)。項目預案是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或施工等參建單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本層級預案包括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本預案和地方預案的總體要求,建設單位根據建設條件、自然環境、工程特點和風險特征等,制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施工單位根據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結合施工工藝、地質、水文和氣候等實際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
(4)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可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制定與應急預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組織體系
2.1 應急組織體系構成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級(交通運輸部)、地方級(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項目級(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三級應急組織機構構成。
2.2 交通運輸部應急組織機構
2.2.1 機構構成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Ⅰ級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我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指揮機構。
2.2.2 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任組長,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或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及辦公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在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下開展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決定終止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2)按規定組織或配合國務院實施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議定Ⅰ級應急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制度及安排;應急響應期間,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召開后續工作會議;
(4)根據國務院要求或現場應急處置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5)當事故應急工作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協調相應的應急行動;
(6)研究決定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3 應急日常機構
部安質司作為部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日常機構,具體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的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
應急狀態下應急響應的主要職責:
(1)接收、匯總事故信息,起草有關事故情況報告,提出相關應急處置建議;
(2)傳達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
(3)向部應急辦提出需要其他應急協作部門支持的建議;
(4)研究提出赴現場督導的技術專家人選;
(5)與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溝通,確認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
(6)與部應急辦保持溝通,確認上報的`事故信息;
(7)承辦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應急響應結束后的主要工作:
(1)評估應急處置方案、措施及效果,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預案體系、組織體系、應急機制及應急聯動等方面進行系統性評估,提出完善應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向領導小組提交評估報告;(2)參與事故調查,側重分析技術層面原因。
2.2.4 部內有關單位職責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部安質司負責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部應急辦(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職責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撈局等視情況參與。
2.2.5 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視事故情況決定成立,由部安質司負責聯絡。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領導小組批準成立,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Ⅱ級事故現場工作組經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帶隊;Ⅱ級以下事故現場工作組經分管副部長批準后成立,由部安質司分管負責人帶隊。現場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派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當國務院統一組建現場工作機構時,部應當派出相應級別的人員參加。
現場工作組職責:
(1)傳達部應急工作要求,及時向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主動與地方政府組成的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指揮機構聯系和會商;
(3)根據現場所了解的情況,研究事故救援技術和處置方法,提供相應的技術咨詢意見;
(4)必要時向部請求調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5)從專業角度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為事故調查提供技術分析材料;
(6)承辦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6 專家組
專家組依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請或根據部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質司提出建議。專家組由公路水運工程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根據需要參加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專業咨詢意見。
2.3 地方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
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分別組建本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明確相關崗位職責,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事故級別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會同本級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應急管理預警機制和救援協作機制。
2.4 項目級應急組織機構
項目建設單位應設立應急組織機構,協調各合同段施工單位的應急資源,按規定及時向交通、安監等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情況,組織相鄰合同段之間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項目建設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應當按照屬地政府和直接監管的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5 協同工作機制
2.5.1 工作聯絡
交通運輸部建立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聯絡員制度,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協同工作機制,部安質司負責聯絡。
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運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關司局應分別明確一名應急聯絡員,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確定廳級、處級各一名本地區應急聯絡員。應急聯絡員在應急響應期間,須保持聯絡暢通。
2.5.2 響應聯動
各層級預案在組織體系、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和預案管理等方面應協調一致。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當上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啟動響應時,下級應急組織機構應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形成行業聯動。
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應與屬地直接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預案相銜接。同一個項目相鄰或鄰近合同段的施工專項應急預案應體現預警信息共享、應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應急協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與本地區安監、公安、國土、環保、水利、衛生、消防、氣象、地震、質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逐步建立完善應急會商機制;當公路水運工程Ⅰ級、Ⅱ級事故發生后,主動協調上述相關部門給予支持配合。
根據地方政府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請求,由部應急辦牽頭協調武警交通部隊、中央企業等專業或兼職救援隊伍。救援隊伍抵達事故現場后,應接受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調遣。
3. 預防與預警
3.1 預防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開展對氣象、海洋、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關程序發布預警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 預警信息來源
預警信息來源主要包括: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上報的信息;
(2)氣象、海洋、水利、國土、安監等政府相關部門對外發布的橙色及以上級別的天氣、海況、地質等災害預警信息;
(3)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以及上級部門對外發布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或預警信息;
(4)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的新聞媒體報道的信息。
3.3 預防工作
3.3.1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預防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了解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項目重大風險、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情況,對接收到的各類預警信息要及時轉發,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轄區內重點工程項目的辦公場所、駐地環境、施工現場等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按規定報備,提前采取排險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時撤離可能涉險的人員、船機設備等。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規定接收自然災害類預警信息,通過網絡、短消息等多種方式及時轉發橙色及以上級別的預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導項目參建單位做好災害防御工作。
3.3.2 項目參建單位預防工作
項目參建單位均應指定專人接收預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應急布置和項目級應急預案,提前做好各項事故預防工作。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牽頭組織整個項目的事故預防工作,督促、指導項目其他參建單位按照職責做好各自的預防工作。項目施工單位應結合事故發生規律,有效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預控,認真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并組織專項治理,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措施。
3.4 項目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
項目預警信息由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預警信息或本級實際情況發布和解除。建設單位向施工合同段發布的項目預警信息應包括: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別、起始時間、預警級別、影響范圍、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警示事項、從業人員自防自救措施、發布單位等。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原則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Ⅳ四級。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Ⅰ級應急響應,并立即以《交通運輸部值班信息》的形式,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2.2款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當發生符合公路水運工程Ⅱ、Ⅲ、Ⅳ級事故情形時,交通運輸部視情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內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蹤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協助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派出現場工作組或者有關專家給予指導,協調事發地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裝備物資等方面給予協調等。
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并細化響應等級及應急響應措施。
對于Ⅰ、Ⅱ級生產安全事故,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響應級別不能低于上級部門的應急響應級別。
4.2 事故信息報送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施工單位應立即向項目建設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聯絡員或值班部門接報事故后,應當立即口頭或短信報告部安質司應急聯絡員或部安質司責任處室相關人員,并按照《交通運輸行業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在1小時內將信息上報至部安質司,其中Ⅰ、Ⅱ級事故還應按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的要求上報部應急辦,并及時續報相關情況。
4.3 應急響應程序
4.3.1 Ⅰ級應急響應
(1)發生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Ⅰ級應急響應,同時成立領導小組。
(2)部安質司負責籌備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擬定應急響應期間的指揮協調、會商制度,提出派駐現場工作組、專家組建議,以及信息報告、新聞發布、專家咨詢、后期保障等事項。
(3)部安質司負責將應急響應信息通知部內相關司局和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同步啟動。
(4)根據事故信息和現場情況,經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領導批準后,盡快組織現場工作組、專家組趕赴現場參與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4.3.2 Ⅱ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按照下列程序和內容啟動:
(1)發生Ⅱ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分管副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部安全總監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參與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追蹤掌握即時事故信息。
(2)發生Ⅲ級事故,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副部長報告有關情況,經分管副部長同意,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視情況組織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3)發生Ⅳ級事故,部安質司責任處室負責人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建議,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在京時為分管負責人)核準,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Ⅱ級應急響應。
(4)Ⅱ級應急響應期間,部安質司負責跟蹤、指導事發地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事故救援方案會商、專家技術支持、協調救援協作機構等具體工作。
4.3.3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與程序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終止:
(1)經論證人員無生還可能;
(2)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已經結束;
(3)險情得到控制,涉險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災害基本消除。
Ⅰ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由部安質司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響應建議,報請組長核準后,由組長宣布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者降低為Ⅱ級應急響應,轉入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同時宣布取消領導小組。
Ⅱ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如下:
部安質司根據掌握的信息,并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實后,滿足終止響應條件時,經分管副部長同意,Ⅱ級事故由分管副部長或部安全總監、Ⅲ級與Ⅳ級事故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地方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由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照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結合本地區特點制定。
4.4 應急處置
4.4.1 Ⅰ級應急響應處置
(1)現場督導。
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需派出現場工作組時,由部領導帶隊趕赴現場。部安質司負責人與責任處室負責人及相關司局人員參加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還應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術專家,部安質司應保持與現場工作組的即時聯系溝通。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后,通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與當地政府組成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取得聯系,盡快確定協同工作內容及聯系會商機制,按照應急處置的統一安排,積極主動配合工作,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咨詢意見。
(2)信息上傳與下達。
部安質司承辦處室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做好信息上傳下達工作。現場工作組抵達事故現場4小時內,應將現場情況以短信、傳真或郵件等方式傳給部安質司。部安質司接到現場工作組發回的事故信息1小時內,向分管副部長、部長報告,并抄報部應急辦。事故現場有新情況或新風險時,現場工作組應及時向部安質司和應急辦報送動態信息。
當國務院、交通運輸部領導對應急處置有批示(或指示)時,部安質司應及時向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現場工作組傳達。
4.4.2 Ⅱ級應急響應處置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視情況成立現場工作組時,由部安質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帶隊趕赴現場。
部安質司按照《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公路水運工程施工階段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流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承辦處室應跟蹤現場工作組工作及應急處置情況,并與部應急辦及時溝通相關信息。現場工作組按照本預案2.2.5及4.4.1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
4.5 信息發布
突發事件處置與信息發布應同步啟動、同步進行。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公開的原則,按照《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對于情況較為復雜的突發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或恐慌時,應在第一時間發布已認定的簡要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再作后續詳細發布。
4.6 善后處置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以屬地為主,在屬地人民政府以及負責事故調查處置的相關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同時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對事故引發的各種潛在危害要組織安全風險評估,對主要結構物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復工,導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發生。
4.7 總結評估
4.7.1 評估總體要求
(1)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上報的應急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分析評估,編寫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
(2)Ⅰ級應急響應終止后,部安質司應根據事發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及現場督導情況,編制部級應急總結評估報告,評估應急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案改進建議。
4.7.2 評估目的
通過評估,判斷應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發現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尋找有效的解決手段,為以后事故處置提供可借鑒信息;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
4.7.3 評估內容和程序
4.7.3.1 評估內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風險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經過的基礎上,重點評估以下內容:
(1)預防預警和預控措施;
(2)項目應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報送的時效性與準確性;
(4)事故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及運行;
(5)現場救援決策、指揮、協調機制及效率;
(6)技術方案及實施情況;
(7)應急協作及應急保障。
4.7.3.2 評估程序
(1)搜集評估信息;
(2)邀請專家協助開展評估;
(3)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編寫事故(或險情)應急評估報告,發生Ⅱ級以上事故,或交通運輸部啟動應急響應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于應急響應終止后的45個工作日內將本級部門的應急工作總結、事故應急評估報告向部安質司報備。
4.8 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積極參與國務院或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選派相應的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技術專家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各項工作紀律。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的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時,應注重從技術調查入手,提供技術咨詢,促進事故技術調查更加深入,并為行業監管提供借鑒。重點分析事故發生的工程質量、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主觀因素,以及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客觀因素,并提出行業監管的改進建議等。
Ⅱ級以上事故調查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參與調查的人員應向部安質司提交技術調查總結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日常應急機構運行
部安質司在日常狀態下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訂本預案,指導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跟蹤、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進應急管理的工作建議,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演練、重大以上級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遵循“專兼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建設單位應發揮施工單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項目可調配的應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職的搶險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力量,或與社會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武警交通部隊納入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是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搶險救援保通專業隊伍,救援力量調動使用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重視公路水運工程應急技術專家管理、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和應急資源信息收集。
(1)應急技術專家:交通運輸部成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專家組,主要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安全等專業的技術專家組成。應急專家按照部應急專家工作規則的要求,為事故分析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提供咨詢意見。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時,可提請部安質司協助選派部應急專家。
(2)應急管理隊伍:主要由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安監、建設管理等相關處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質監機構的負責人和應急聯絡員組成,參與或組織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資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區及鄰近地區的專業(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技術裝備等應急資源信息分布情況,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社會資源儲備。
5.3 財力保障
(1)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2)項目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應急保障計劃,設立應急管理臺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資金使用臺賬的審核。
(3)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等險種。項目施工單位應按相關保險規定,為本單位員工及相關勞務合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為危險崗位作業人員投保意外傷害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
5.4 宣傳、教育和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作為安全生產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督導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結合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項目建設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培訓納入到項目年度培訓計劃,有計劃地對管理人員,尤其是施工一線工人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并審查其安全培訓記錄。應急培訓教育可通過農民工夜校、安全技術交底、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體、動漫、案例等手段,有效開展應急知識培訓宣傳教育,切實提高一線人員的應急逃生及避險技能。
5.5 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本級應急預案的演練。項目參建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分門別類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演練可通過桌面推演、實戰演習等多種形式開展,解決操作性、針對性、協同配合等問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在演練過程中做好演練記錄,應急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評價。
5.6 責任與獎懲
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在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違反《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交安監發〔2014〕115號)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情形,依此辦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 預案評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審定。
施工單位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風險等級較高的作業活動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當組織專家評審,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預案評審時應考慮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預案間的銜接性等內容。
6.2 預案備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高速公路、獨立特大橋及特長隧道、10萬噸級以上碼頭、航電樞紐等工程的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按規定向屬地直接監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向建設單位備案,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6.3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事故實際應對和預案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更新情況,及時進行同步更新或修訂。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遇有預案更新情況,應及時進行更新或修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的防臺防汛等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年應在汛期來臨前予以更新。
6.4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一、編制目的
規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嘉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組織協調下,各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4、責權一致。依法保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預案的規定行使權力;在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緊急情況下,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應該視情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五、組織保障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處置集團公司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集團公司范圍內各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指揮和協調;研究確定公司應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性意見;決定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預警發布;調查和處理重大和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為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牽頭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收集分析各下屬企業報送的安全生產相關信息,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及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3、參與開展、督促檢查安全生產預案演習工作;重點企業應該結合工作實際,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4、發生突發事件時,作為指揮平臺,為領導提供信息、通信、預案、咨詢等,保證正常運轉;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六、啟動與實施
1、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事發地企業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該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該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由企業主要領導參加的現場指揮部,先期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救援行動,控制事態擴大。
2、事件發生后,責任單位需在第一時間將事件初步情況上報集團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立即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委會員決定是否啟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同時,根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意見,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單位。
3、應急預案啟動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迅速參加相關搶險救援、調查、協調、穩控工作,協助事發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掌握事發地單位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及時傳達上級領導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關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4、應急結束。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需報上一級應急機構的,報上一級應急機構批準后實施。
5、調查評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事件必須記錄在案,要會同事件責任單位,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寫出總結報告,并歸檔保存。
七、附則
1、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需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或修訂相應預案。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實施。
最新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精選篇3 突發性事件是指建設期間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突發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嚴重或產生嚴重危害和災害。主要安全緊急事故如下:
橋梁高墩、懸灌施工人員安全;
架橋機和運梁車傾覆危及人員安全;
爆破施工人員安全;
突發火災危及人員安全;
水上作業危及施工安全;
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崩塌落石等危及施工安全; 漏電觸電危機人員安全等。
1、處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原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增強憂患意識,居安思危,減少施工事故的發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識,結合本工程的施工特點,主要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制定新建哈大客運專線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其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通過強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種事故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前期,針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提前預測,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及配備應急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以防突發事件,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施工安全。各施工隊、作業班組緊緊結合各自施工區的實際,成立搶險救災小組,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工作,包括救援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施工安全。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緊急處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指揮部/項目部/施工隊/班組應急救援體系,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關愛生命高于一切,確保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重大事故,能夠迅速、快捷、有效的啟動應急系統。
2、建立應急處理機制
在各項目經理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副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的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部建立醫療救護小組,施工隊建立搶險救災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見"圖2—1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圖"。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職責:若出現地質災害的緊急情況時,組織有關人員察看現場,討論應急方案,發布各項搶險應急指令。
副組長(項目總工程師)的職責是迅速將有關情況迅速上報設計、監理單位,會商處理方案并按照設計和監理單位的相關指示和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訂針對性的實施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的職責是迅速組織有關責任部門和搶險救災小組,落實、指揮實施應急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圖2—1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圖
指揮部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組織本部門落實應急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的相關要求。
施工隊隊長在出現緊急情況后,與技術主管負責組織并帶領應急和搶險救災小組實施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確定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醫療救護小組:經理部醫療救護小組有醫療救護經驗的醫生3~5人,配備醫療設備齊全、先進的醫療救護車,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立即奔赴現場。
搶險救災小組:搶險救災小組由施工隊長領導,由富有豐富施工經驗、具有專業技能、身體健康強壯的中青年職工、管理人員組成。在發生緊急情況下時,根據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令,立即投入應急搶險施工。
3、應急處理程序
施工現場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請示報告工作,是縮短救援時間、減少損失、減少事故影響至關重要的一環。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要做到迅速、準確、逐級上報。
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立即進行現場調查。在有關部門到達現場前,現場組織者要負責保護現場,勘察現場,查找事故見證,保存好可疑物證,尋究事故線索及原因,并做好記錄。
搶險方案確定后,要貫徹"高度集中、統一指揮、逐級負責"的原則,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安全有序、減少事故影響、盡快恢復施工生產。
4、突發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⑴搶險器材準備
物資設備部按搶險需要,提前備足搶險器材,如草袋、抽水機、速凝劑、發電機、滅火器及一些切割、焊接用具,供氧瓶、擔架和其它搶救器材與藥品等,這些器材分發到搶險預備隊,分人保管,并熟悉用途和用法,分放在易于裝卸地點,平時不能動用。
⑵人員準備
凡擔任搶險預備隊人員,休息時間內允許在現場附近活動,如遠離現場必須請人代替,而且須經隊長同意,保證一旦發生險情能立即投入搶險。
⑶搶險技能準備
對參加搶險預備隊人員進行搶險技能培訓,使他們熟悉搶險步驟、方法、器材使用。
5、突發洪水的應急預案
⑴人員準備
成立防洪領導小組,組織防洪搶險預備人員。
⑵措施準備
①對全體職工進行防洪教育,強化防洪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認真做好施工防洪工作,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②堅信"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并健全防洪體系,嚴明防洪紀律,備齊搶險設備和防洪物資。
③防洪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現場,對在建工程,臨時工程、施工駐地通訊及電力線路、交通設施、防洪物資機具等全面檢查,不留死角,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立即指令整改落實解決。
④指揮部根據施工工程的地域特點,確定防洪重點,落實防洪搶險機具和物資的儲備管理,組建防洪搶險隊,并加強技術培訓和演練,提高防洪的能力。
⑤橋梁路基已及時做好排水溝和地表放水工作,對生活區及駐地做好防洪排水水溝,保證人員與工程安全。
⑥對位于河道可能受洪水侵襲的工點,要求經常根據天氣變化與氣象水文部門取得聯系及時掌握雨情、汛情,爭取主動。
⑶應急步驟
①發生緊急汛情時,防洪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搶險人員趕赴現場。
②在領導統一指揮下,聽從安排,分工協作,分組協作,分組行動。
③防洪搶險隊在領導指揮下,負責人員救助與物資設備的打撈,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④同時利用搶險物資,設備加固河堤和排水工作,以防洪水外泄與水流不暢。
⑤對傷員立即進行搶救與護理,并安排車輛就近醫院救治。
⑥根據汛情,繼續儲備防汛搶險物資、資金供應,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⑦要求全體員工在緊急情況下,汛情搶險高于一切,密切配合、團結協作、聽從指揮、降低損失、爭取汛后早入恢復生產。
6、水上作業應急預案
⑴人員準備
成立水上作業應急指揮小組,組織搶險預備人員。
⑵措施準備
①對全體職工進行水上作業安全教育,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認真做好各項水上施工工作,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②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重、特大水上作業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嚴明水上作業紀律,備齊搶險設備和搶險物資。
③以人為本。把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作業安全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
④水上作業應急指揮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現場,對水上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立即指令整改落實解決。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鎮域范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準后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泄露、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于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隊長:
副隊長:
隊員:第一組:
第二組: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通過對監測信息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后,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采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并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后續工作
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后,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審核后,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生產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精選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煉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制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編制
第四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于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并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后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系電話及聯系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范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評審、發布、備案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發布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安全科負責匯總、備案。
(二)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于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發生事故后,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8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重大藥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依據《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預防為先、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靠科學、處置有力的原則。
第三條藥品安全事故,是指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的藥品質量事故、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藥事件以及其他影響公眾健康的藥品安全事故。具體包括:
(一)群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二)自然災害、流行性疾病、傳染性疾病等情況緊急需求的藥品質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響范圍廣的重大制售假劣藥案件;
為及時、妥善處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等情況,確保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持正常的醫藥經濟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本預案使用與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的事件。
1.成立處置小組
2.在醫院領導指揮下,成立處置小組,小組成員包括醫教部部長、藥劑科主任、相關臨床科室主任和護士長。同時,其他相關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開展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處理對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根據處置小組的指令,及時召集相關臨床專家會診,確定治療方案,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盡可能地減少、減輕藥品對人員、人體的傷害,藥劑科迅速開展控制,追回等祥光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確保將對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藥劑科迅猛收集、整理藥品信息、確定事件影響的范圍,確保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統一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3.調查事件發生過程和評估人身損害的相關性。處置小組應當在24小時內弄清事件發生的過程,包括發生事件的科室、人數、性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及其他已掌握的情況。明確事件的性質,確定人身損害的原因和藥品的相關性。
4.損害處理事件
(1).假劣藥品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召回院內所有該種藥品,封存,報上級部門備查;查看該種藥品配送流程,檢查該種藥品的質檢報告,配送公司的資質,如果質檢報告和資質均符合要求,損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負責。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藥劑科核查負責人,損害事件由負責人負責。
(2.)調劑錯誤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追回患者手中的藥品,換給正確的藥品。調查分析調劑錯誤的原因,明確責任人,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5.損害事件后的整改,緊急情況處理結束后,處置小組要及時向院長提交處理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有關對策、處理結果、影響評估、事態的發展趨勢等。藥劑科藥根據損害事件的發生經過進行評估總結,及時修訂相關制度,加強環節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聞媒體關注,涉及藥品監管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藥品安全事故分為三級。
三級:一般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在市內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發生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藥品安全事故。
二級:較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影響擴大,蔓延勢頭升級,危害程度增加,藥品不良反應事故出現頻繁等,已造成一人重傷、五人以上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
一級: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區域、高頻率發生,來勢兇猛,危害程度激增,已發生多起藥品群體性傷害事件或大面積中毒事件等,已經發生致人嚴重殘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傷、十人輕傷或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情形。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救援、處置工作。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布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并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9
為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預防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興政傳發〔20xx〕13號),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匯報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政府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110和急救電話120求救。
(二)在發生或得知緊急情況后,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蹲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盲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求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吳健同志擔任,成員由
黨政辦、財政所、社會事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民政、醫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員組成。
2、搶險救援組:在緊急情況下,(如出現嚴重的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等惡劣天氣致使車輛通行受阻等),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的交通管制和維護治安,清理路障,疏導車輛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組長由姜素梅擔任,成員由鎮、村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醫療救援組: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人員和車輛及搶險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由
專家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顧強擔任,成員由鎮和衛生院相關人員組成
五、預案啟動
緊急情況發生后,鎮各有關單位要快速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緊急救援。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后,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緊急救援工作展開。
(二)綜合辦、派出所和安監辦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緊急救援,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對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農路辦、安監辦、等要嚴格查處非法營運車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農路辦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強交通安全宣傳
認真開展“六個一”的宣傳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基層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動,每個學校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會,鎮廣電站自辦頻道每周播放一條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每個村莊、學校、企業等至少一處宣傳櫥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處安全提示標牌。
九、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0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立即處置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提高本公司應急救援的協調配合能力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意識,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為企業經濟發展創造安全和諧的環境,特編制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6)、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
8)、《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xx年11月15日起實施)
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發生的、或可能發生下列安全生產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2)、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并指導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培訓、演練與應對。
3)、各類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火災、觸電、機械傷害、坍塌倒塌、電梯困人以及防臺防汛等突發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公司下屬生產管理部門分綜合應急預案組成。
本綜合應急預案由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組織編制和修訂,經有關專家評審,并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頒布實施。
綜合應急預預案體系如下圖所示。
上海**物業有限公司
綜合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在本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的總體框架下,依靠本公司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功能,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2. 本單位危險性分析與事故的預防
2.1 單位簡況
上海**物業有限公司位于**區**路**弄*號,系上海******有限公司全部投資依法設立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屬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現有職工***人,公司設有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物業管理部、置換部、工程部等職能部門,承擔著******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業等管理工作,主要經營范圍為物業管理、房屋代理經租、代辦動拆遷、業務咨詢和房屋日常維修、中、大修、小區綜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場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業施工現場、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災事故:房屋場所、物業小區、建筑工地等。
3)、防臺防汛:建筑工地、物業小區、房屋場所等。
2.2.2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
1)、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2)、火災事故;3)、觸電事故;4)、機械傷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電梯困人事故;7)、防臺防汛人身傷害事故。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公司應急組織機構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組、救護送醫組、疏散引導組、警戒保衛組、物資保障組及信息聯絡組組成,如下圖所示。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1)、成立上海**物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李自勇(總經理)、副總指揮:胡振邦(副總經理)、高文祥(副總經理)、黃怡靖(黨支部副書記、工會主席),組員:鐘志平、盛敏堅、陶象锠、施培惠、陳蓉、王罡、酈振成、姚宇華。
2)、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應接處置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安全事故、事件時,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并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協調機構
崗位與職責人員組成,現場搶險救援6個小組如下圖所示:
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名單
4. 監測和預警機制
4.1危險源監控
1)、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對重點目標和重點部門的安全運行監測,及早發現和排除隱患。
2)、公司要與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集團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加強生產安全事故的監測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及時提出應急處置計劃和建議,對可能引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險情信息及時上報。
4.2 生產事故的預防
4.2.1高處墜落事故和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加強職工的安全保護意識教育,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⑵重點部位、危險作業嚴格執行安全管理人員旁站監控制度。
⑶各類房屋維修應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做好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并經常巡視,發現危險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蓋,有臺必有欄。現場臨邊臨洞口必須設置符合規范,防護設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設施遭損壞和被位移。
⑸各類腳手架按規范和施工方案搭設,空隙應設防護,滿鋪旦設置穩固,禁止隨意拆除、損壞、架子和建筑物拉結點牢固,未經驗收合格、未掛驗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⑵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應變能力。讓施工人員明白發生火災事故時,不僅要沉穩自救,還要冷靜地配合消防人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場地內不得儲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場地內嚴禁吸煙。
⑸各種明火作業、割焊作業應按規定要求辦理動火證審批手續,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防火責任人,并設專人監護。
⑹作業現場要按規定要求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動火時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由飛濺、下落火花引起火災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防止車輛發生火災。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蔭涼處或定時對車輛灑水降溫。
4.2.3觸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電氣作業人員須持有效證件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作業。電工未經批準嚴禁帶電作業。
⑵建立施工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記錄存檔。
⑶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⑷臨時配電線路必須規范敷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亂拖亂垃。
⑸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規定。嚴格執行施工用電方案。
⑹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電氣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⑺配電系統必須實行三級配電二級防觸(漏)電保護。施工現場內所有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識。電箱箱體統一刷涂桔黃色,并按規定設置絕緣防護和接地保護。
⑻工地內所有配電箱都要標識箱的名稱、電氣線路的編號、用途等。
⑼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纜、導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有絕緣破損、老化、裸露、機械損傷、電氧化腐蝕和漏電等隱患,以防發生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
⑽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護的同時,必須設置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要符合有關規定。
⑿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設置。
⒀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饋電,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嚴禁一閘控制多臺用電器;開關箱內電器應完好,帶電部位無裸露現象。
⒁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材料和雜物,應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間。特別潮濕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應使用相應的安全電壓。
⒂各種超高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⒃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用電設備相距不得超過5M.
⒄電動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⒅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臨時照明電路應穿管布線,按規定要求裝設燈具,并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⒆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的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嚴禁在雨中或特別潮濕的地方進行電焊作業。
4.2.4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護和防護裝置方能使用。
⑵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定機定人,未經培訓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裝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并保持齊全、有效,⑷改裝設備應確保安全裝置的完善和可靠,嚴禁拆除機電設備上的安全防護及監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⑸機電設備運轉到保養到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
⑹嚴禁機電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運轉中維修。
⑺電氣設備和線路修理時,應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懸掛明顯標志“有人操作,不準合閘”字樣的警告牌。
⑻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地或接零,設置電獨開關,嚴禁一閘多用。
⑼機電設備的報廢,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使用已報廢的機電設備。
4.3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應對方案,采取相應的預警行動。
1)、準備及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規程。
2)、組織相關的應急隊伍和專家進入待命狀況。
3)、調整救援所需的裝備、機械設備、通信工具等物資。
4)、請求上級單位部門采取其它有針對性的措施。
5. 應急響應和處置
5.1信息報告程序
5.1.1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在一小時內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向集團應急救援中心(總值班室)報告。
5.1.2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發生事故的險情及傷亡情況,必要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和120救護電話,發生火災時撥打119消防報警。撥打電話時,必須講清楚事故發生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路名、門牌號碼,簡要講清突發事故性質及危害情況。
5.1.3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救援處置預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現場控制情況,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應急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系電話、聯系人姓名等。
5.1.4相關領導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并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
5.2 先期處置
5.2.1 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本公司制定的應急救援的預案,即時開展處置和自救,并迅速報告。
5.2.2 應急救援指揮部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先期處置,并確定事故等級,上報現場動態信息。
5.2.3 當生產安全事故的態勢或次生災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地的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上報政府部門,提出啟動相應等級應急措施的建議。
5.3 應急響應
1) 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人員即時到位,根據災情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調動、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2) 應急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實施事故應急具體實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
4)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指揮應急突擊隊人員快速到位,及時切斷事故現場的電源、水源(視事故性質)、煤氣等,對事故進行控制和消滅,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必要時請求上級增援。
5) 應急救援組: 應急救援隊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應急和救援工作;優先搶救受傷人員,盡力搶救貴重物資,把有毒、危險、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統一指揮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區域內。
6) 救護送醫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急送醫院救治。
7) 疏散引導組:設置警戒區域和安全區域,引導被圍困人員疏散并撤離到安全地區。
8) 警戒保衛組:清除路障,保證道路及通道的暢通,對危險地域設置標志和警戒線并實施警戒,引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人為破壞。
9) 物資保障組:提供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
10)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應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聯絡、協調各有關人員、物資的調配;事故應急工作的信息處理和匯報。
5.4 高處墜落事故和物體打擊事故的搶救措施
(1)到場的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所在位置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保護好事故現場, 查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存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1)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好事故現場。
2)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系120急救車或送距現場最近的醫院,并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送傷員。
3)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1
一、演練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進一步強化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
教育,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和突發事件應變能力,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設施,我司定于_年03月25日下午在公司舉行了“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活動”。特制定消防演練計劃。
二、演練范圍:
本公司范圍內員工、應急救援小組及救援人員。
三、演練類型
疏散、消防等實地演練。
四、演練所需物資
滅火器10個、廢鐵箱2個、廢柴油3KG、燃料、自制點火棒1支、喊話器1個,消防水帶2條。
五、演練地點
廠區前空地
六、演練時間
____年03月25日14:00—16:00
七、應急演練組織體系和職責劃分:
1、消防演練指揮中心:
總指揮:__
職責:負責根據事故的性質、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程序和啟動級別。負責應急演練期間總體工作的`安排。
分項指揮:__
職責:與總指揮一起負責應急演練期間總體工作的安排或受總指揮委托行使總指揮職責。
技術負責人:__
職責:具體負責應急現場結構物評估以及應急措施技術性決策和協助滅火指揮工作。
信息聯絡負責人:__
職責:應急預案期間保證項目部內、外通訊的正常。
安全負責人:__
職責:對應急預案演練期間各項滅火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分析、評估,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安全、有序進行。
2、參演人員:生產車間區域全體員工(包含工藝人員、品質人員和車間管理人員)。
八、應急演練實施步驟
1、消防物資準備組檢查倉庫消防器材和物資,并上報消防演練指揮中心。
2、下午14時,消防演練開始,演練總指揮發布緊急疏散通知,員工進行緊急疏散集合,各車間員工5分鐘內到達指定安全區域集合。
3、參加緊急疏散演練人員集合完畢后,各班組清點人數,由演練總指揮講述演習的目的和內容。
4、由__安全科技公司的工程師為大家講述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及消防水帶的使用方法,并進行現場操作演示。
5、參演人員對滅火器的使用進行實際操作,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使用前要將瓶體顛倒幾次,使筒內干粉松動;
(2)除掉鉛封,拔掉保險銷;
(3)左手握著噴管,右手提著壓把,在距火焰兩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壓下壓把,左手拿著噴管左右搖擺,噴射干粉覆蓋燃燒區,直至把火全部撲滅。
6。參演人員進行“拋水帶”的實際操作,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水帶連接。消防水帶在套上水帶接口時,須墊上一層柔軟保護物,然后用鍍鋅鐵絲扣緊;
(2)水帶的使用。使用消防水帶時,應將耐高壓的水帶接在離水泵較近的地方,充水后的水帶應防止扭轉或驟然折彎,同時應防止水帶接口碰撞損壞。
(3)水帶鋪設。鋪設水帶時,要避開夾銳物體和各種油類,向高處垂直鋪設水帶時,要利用水帶掛鉤,通過交通要道鋪設水帶時,應墊上水帶護橋,通過鐵路時,水帶應從軌道下面通過,避免水帶被車輪碾壞而間斷供水。
7、總指揮對消防演練進行點評,請觀摩的領導講話,最后由總指揮宣布演練結束。
8、消防演練結束后,由本次演練的安全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整理。安委會根據演練情況寫出演練總結,并根據實際情況對預案進行優化、補充完善。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2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成員: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指揮
1、總指揮:? 全面組織和調動人員。
物資的疏散,總指揮不在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滅火行動組 組長:人數:20
4、通訊聯絡組 組長:人數:2
5、疏散引導組 組長:人數:3
6、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人數:3
三、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火源,并就近使用滅火器和室內外消防栓進行撲救。
2、消除著火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搶救傷員和貴重物品。
情況較為嚴重時,要及時撤離現場。4、當消防隊到達火場時要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作戰。
四、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1、任何人發現火災后,必須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報告火警: 可高聲喊“著火了”,也可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2、消防值班人員接到火警信號后,應立即進行確認。當確認起火后,立即通知本單位人員趕赴現場,并向安全生產指揮部匯報。按安全生產指揮部的部署,通知有關人員采取行動。撥打“119”報警時應說:祖各莊東口喬本電器廠,并說明報警電話和姓名。報警后應派人到門口路口迎接消防隊進入火場。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內的雜務,保證疏散出口的安全暢通,組織在場人員就近從安全出口撤離。
踩傷的情況
3、將火場內的車輛及時疏散,注意疏導交通。
六、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1、為有效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盡可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報警、疏散和安全防護。
4、發生火災事故,白天早8點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動組組長帶領疏散小組的成員負責疏散現場車輛和人員,及時為消防車開道,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在不同地點由組長機動掌握指揮。
5、火災的撲救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白天在早8點到下午5:30由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及成員負責報120 進行急救,并把受傷人員迅速帶離火災現場。
6、夜間發生火災事故,由保安隊實施緊急救援,同時立即通知各組和在場人員緊急到達火災現場,按本預案操作程序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人員分工展開救援。
七、安全防護程序和措施
1、劃定警戒線,確定境界范圍。嚴密保護現場,嚴防無關人員進入火場,防止壞人借機進行破壞和盜竊。
2、協助醫護人員救護火場受傷傷員。
3、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等待火災調查人員的到來。盡快查明火災原因。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八個應急救援組,分別由公司各部室人員組成,應急管理職責為:
1、通訊聯絡組:由行政事業部成員組成,行政事業部部長任組長,負責與報警臺聯絡及時協調其他相關單位,并通知各應急救援組趕赴現場,按照責任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2、現場處理組:由人力資源部、信息工程部成員組成,人力資源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搶險救援組:生產準備部及下屬生產準備車間、物流部、市場管理部成員組成,生產準備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協調事發單位的現場救援,協助消防人員劃定警戒區,消除危險源,搶救傷員,疏散財產;有權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電,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衛組:由保安部和質量保證部成員組成,保安部部長任組長,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導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
5、醫療救援組:由后勤服務公司成員組成,后勤服務公司經理任組長,負責設立現場救護點,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6、后勤保障組:生產制造部及下屬各車間、采購部、鑄造生產制造部及下屬各部門負責協調搶險人員的物資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調處理傷員救護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3
一、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三、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四、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印永營王淼印濤
五、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xx
六、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xx
七、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2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3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4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2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3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4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八、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九、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十、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4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x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5
一、屠宰車間生產由車間主任負責安排。
二、車間所有人員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按規定穿戴工作服上崗。
三、屠宰加工過程中的各工序、各環節必須嚴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藝和質量標準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更改操作規程。
四、屠宰加工人員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嚴格按規程操作生產,確保肉品衛生質量。
肉品檢驗檢疫人員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著裝上崗。嚴格按規定把好肉品衛生質量關。對不符合鮮銷的肉尸、內臟,及時作出判處記錄,并督促車間作好無害化及銷毀處理。
質量檢查人員必須認真查驗各環節、各工序的加工質量情況,如實填報記錄臺帳,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督促改進,并向有關負責人匯報。
五、倉儲病雞必須在急宰間屠宰,由專人屠宰獸醫、檢疫、檢驗,并做好判處記錄和處理結果。
六、屠宰生產車間實施封閉式管理,非車間管理人員、屠宰加工技術人員和檢驗檢疫人員不得進入車間。
屠宰生產車間嚴禁吸煙,禁止喝酒醉態的人員上崗操作和在車間內停留。
七、燙毛、上機、劈半機等工序是現場管理重點,指派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進行操作,以確保產品質量。
屠宰機械及電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程序操作,確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機械事故發生。
八、機修工、電工必須全程跟班上崗,發現機械設備故障及時搶修,每天生產完畢須對機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第二天正常生產。
九、屠宰車間內不準停放與生產無關的各種車輛及雜物,車間使用的各種容器、工具、車輛、包裝材料等必須清潔、衛生,用后必須清洗干凈,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
十、肉品出場時應蓋“獸醫驗訖”、“品質檢訖”印章,同時出具“產品出廠合格證”。
十一、加強刀具的安全管理,刀具不準帶出車間和更衣室,持刀者應登記在冊,下班后應加鎖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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