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室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音樂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音樂室管理制度1
1.音樂器材由學校指派音樂教師專人負責治理。
2.仔細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柜的'音樂器材應標準存放整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做好對音樂器材的修理、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4.根據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加音樂器材,由治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規劃。
5.愛惜音樂器材,未經治理人員的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便動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需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前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喪失,應照價賠償。
7.注意音樂教室教學氣氛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干凈。
8.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后,治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狀況,并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喪失,由治理人員負責賠償。
9.音樂器材治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音樂室管理制度2
一、疼惜音樂室的財物,不在音樂室墻壁及工作臺面上亂寫亂劃,物品或工具要輕拿輕放。
二、保持音樂室清潔衛生,每次課后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坐,室內保持寧靜,不準隨便喧嘩、走動、打鬧,不得用手機、MP3等工具聽歌
四、音樂室的多媒體使用根據多媒體治理要求執行,學生不得隨便操作。
五、對全部設備進展登記造冊,一學期一清理,誰治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如有喪失、損壞要責任到人。
六、對全部儀器、設備使用后,要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完好率和運行狀況作出說明。
七、音樂室的一切設備、鑰匙、教具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含學生),發覺一次罰款30元。不得將食品帶進音樂室,違者,發覺一次罰款5元;室內器材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便使用,移動借用后要馬上放回原處。器材人為損壞的,要照原價的1—3倍賠償。
音樂室管理制度3
1.制定詳細的使用指南:針對音樂室的'各類設備,編寫操作手冊,確保師生正確使用,避免損壞。
2.定期檢查與維護:設立定期設備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保持設備良好運行狀態。
3.培訓與教育:定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設備使用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升使用技能。
4.強化監督與反饋:設置音樂室管理員,監督制度執行情況,及時收集反饋,適時調整和完善制度。
5.建立獎懲機制:對于遵守規定的師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對違反規定的進行適度的提醒和教育,形成正向激勵。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小學音樂室管理制度將得以有效落實,為音樂教育創造一個高效、安全、和諧的環境。
音樂室管理制度4
1、音樂教室一切音樂專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設備按上級和學校有關公共財產保管制度,定期清點;如有損壞,及時上報。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設備添置登記,鋼琴、電子琴、琴架、樂譜、節奏樂器、cd片等專用器材擺放整齊。
3、學生進入教室,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按規定座位坐好,室內保持安靜、嚴禁隨意喧嘩、走動、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更不能帶食物飲料入內。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4、教師在使用本教室前,應首先學會操作,注意用電安全;避免造成人為故障和損壞。
5、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使用后應切斷室內的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音樂室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如因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天活動結束,要進行大掃,搞好室內環境整潔工作、及時做好使用后物品的歸類和存放,并認真做好使用情況登記的記錄。
8、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須經本室的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使用后,雙方及時聯系,清查設備與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樂教師應配合學校積極組織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和學生課外藝術課程。
10、室內要做好通風、防潮、防塵、防霉、防盜、防火的安全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5
一、音樂器材室要指派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一般音樂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貴重器
材要有專柜存放、加鎖。
三、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器材室。
四、各種器材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經有關領導批準,報
廢或更新。
七、學校音樂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6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音樂室管理制度7
職責一:音樂室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執行學校有關音樂室的工作計劃,負責音樂室內設備的具體管理工作。
二、每學期應根據教育和教學的需要,配合學校訂購必要的音樂器材及相關書籍。
三、配合學校對音樂教師進行樂器培訓工作。
四、有責任對進入音樂室內的一切人員進行登記及監督,對損壞室內設備的行為及時制止。
五、嚴格遵守學校音樂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音樂室內軟硬設施的防火、防盜、防潮、防曬、防塵、防蟲、防毒和清潔衛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學校音樂室的絕對安全和整潔。
六、嚴格遵守音樂室及音樂器材的借用手續,嚴禁不經批準外借室內器材。
七、接待經允許進入音樂室的人員,要熱情周到,舉止大方,注重衣著整潔和儀容端莊。
八、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職責二:音樂室管理員崗位職責
1.樂室必須有專人保管,不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械設備。
2.器材、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做到帳物相符。
3.經批準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4.經批準報廢的器材、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5.做好各類器材的`的保養工作,做好吹奏樂器的消毒衛生工作,做好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6.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放其他無關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關好電總開關和門窗。
職責三:音樂室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范擺放整齊。
三、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在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墻壁亂刻亂畫。
四、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走動、打鬧。
五、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六、每周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規定時間開放。
七、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等同意方可借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八、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放置,關好窗,鎖好門,如有失職造成損失,扣除一定的活工資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職責四:音樂室管理員崗位職責
學校音樂室管理人員,應熱愛音樂事業,認真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盡職盡責做好音樂室的管理工作。
一、愛護教室內的公物,保管好室內器材物品,做好財物帳,做到帳目清楚。
二、嚴格遵守學校音樂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音樂室內軟硬設施的防火、防盜、防潮、防曬、防塵、防蟲、防毒和清潔衛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學校音樂室的絕對安全和整潔。
三、使用音樂教室后應切斷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
四、每次使用后,督促使用者應在使用情況登記簿上認真登記。
五、執行學校有關音樂室的工作計劃,負責音樂室內設備的具體管理工作。
六、根據教育和教學的需要,配合學校訂購必要的音樂器材及相關書籍。
七、有責任對進入音樂室內的一切人員進行登記及對損壞室內設備的行為及時制止。
八、嚴格遵守音樂室及音樂器材的借用手續,嚴禁不經批準將室內器材借出音樂室外。
九、積極主動地協助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益。
十、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職責五:音樂室管理員崗位職責
1、本室用于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活動,須由本室統一安排。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范擺放整齊。
3、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4、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5、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因違反本條規定造成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6、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7、音樂教師應該努力發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音樂室管理制度8
一、音樂室由專任音樂教師擔任管理員,并承擔相關責任。
二、由管理員制訂本室使用計劃,并由管理員監督做好使用記錄。
三、各班同學在本室上課,要遵守紀律,愛護室內的一切用品。
四、到室內活動的同學不要坐在把桿上,擺放桌椅時,要輕拿輕放。
五、做好室內凳、樂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內衛生工作,確保專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六、加強音樂設備管理,嚴防人為損壞。
七、不準在音樂室打鬧、喧嘩,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
八、音樂設備、樂器外借,須由總務處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要經常打掃,保持室內清潔。
音樂室管理制度9
一、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范擺放整齊。
三、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在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墻壁亂刻亂畫。
四、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走動、打鬧。
五、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六、每周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規定時間開放。
七、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八、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放置,關好門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音樂室管理制度10
一、音樂室內樂器屬于公共財產,任何人不得將其占為己有,不
得故意損壞、搬運、外拿,如有因過失而損壞教具和器材者,按其輕重必予以賠償。
二、不準亂彈、亂砸鋼琴。彈完鋼琴后應立即將琴蓋好。
三、不準在教室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或干其他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四、不準帶外人進入教室。如確有需要,必須經老師同意。
五、對課桌實行個人包干制度。個人的桌面要保持清潔,凳子用完后要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出問題個人負責。
六、每位音樂生要文明守紀,團結一致,不準打架、斗毆、說臟話,在學習上要互相幫助。
七、除正常活動時間外,任何音樂生不得借各種名義逃課和進入音樂室。如確有需要,須經班主任、任課老師同意后方可。
八、按時上專業課和參加音樂組組織的.各項活動,任何人不得無故缺課,如有事,須向老師請假。無故缺課三次后,當自動退出。
九、保持室內衛生。
音樂室管理制度11
1. 本室用于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活動,須由本室統一安排。
2. 進入音樂教室要聽從教師指揮,不準喧嘩、打鬧。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位、墻壁上亂刻亂畫。
4. 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后,排隊出音樂教室。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8. 音樂教師應該發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音樂室管理制度12
一、音樂教師是相關音樂室安全負責人,要定期檢查音樂室的安全工作,消退事故隱患,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二、音樂室布局須安全、標準,定位要合理,間距要適當,用電要安全,不得超負荷用電,發覺隱患應準時處理。
三、音樂室應保持門窗的鎖、插銷完好,有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根本設施和措施。
四、音樂室鑰匙應專人妥當保管,不能轉借或私配。室內一切設備和用品,未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帶出室外。
五、工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檢查水源、電源、火源,負責關閉門窗。
六、進入音樂工作和學習的全部人員必需對人身和設備的安全負責。
音樂室管理制度13
音樂室、舞蹈房使用管理制度
1、各班按上課輪值表使用本教室,未經負責老師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進入。
2、學生必須在上課前由音樂課代表帶領好,有秩序地進入教室。
3、學生進入教室按固定座位坐好,保持教室的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吵架。
4、對學生加強思想教育,要求人人愛護音樂室、舞蹈房的音響設備、各種音樂器材、椅子等物品。
5、不準亂涂黑板、亂彈鋼琴、亂開音響設備及電視機、亂刻亂劃地板、亂拖椅子。對故意破壞者將作嚴肅處理,甚至賠償。
6、平時借用音樂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嚴格執行借還制度。
7、音樂室、舞蹈房的`器材、物品、椅子等排放整齊,負責老師要搞好音樂室、舞蹈房的清衛工作,經常打掃、拖洗地板,保持音樂室、舞蹈房的整潔美觀。
音樂室管理制度14
一、音樂教室由音樂教師負責管理,管理人做好添置設備的登記,音樂器材應規范擺放整齊。
二、音樂教師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物品。
三、在音樂教室學習及活動的人員須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照價賠償。
四、音樂教室設備未經負責教師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五、任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并照價賠償。
六、要保持室內清潔做到墻壁潔門窗亮地面凈,上課時教師學生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七、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嘩。
八、授課后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公物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九、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任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為其它教學或活動。
十、音樂教室為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為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它人、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為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音樂室管理制度15
一、音樂教室是供音樂教學的專用教室,一般不準挪做它用,音樂教師要喜愛本職,努力管好音樂教室。
二、教室內物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珍貴器材如鋼琴等要定點存放,做好防潮、防塵、保潔工作。
三、依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展保養和修理,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治理人員提出,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廢和更新。
四、音樂器材借出和非治理人員使用,必需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如借出訪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五、學生必需在上課鈴響之前有秩序地進入教室,按教師指定的位置就坐,不得隨便更換座位。室內保持寧靜,不準喧嘩、玩耍,隨便走動。
六、學生須按教師的.規定使用音樂器材,未經同意,不得任意觸摸鋼琴及音響,無故損壞樂器者,照價賠償,情節嚴峻有意損壞者將賜予違紀處分。每個學生應有集體意識,要愛惜公共財物。
七、進入教室,學生不得在樂器、課桌和墻壁上亂涂亂畫,發覺亂涂亂畫或損壞,必需清理復原或照價賠償或懲罰。離開教室時請大家自覺把凳子整齊地擺放在桌子下面。
八、留意環境衛生,不在室內吃零食,不亂扔紙屑、果殼等雜物,值日班級定期清掃室內衛生,保持室內的干凈、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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